裸奔,以爱情之名
居民们都从阳台往下看,楼下的情景把他们吓了一跳。
他们发现,一名男青年只穿了一条内裤,在楼下3单元门口跑来跑去,一边跑一边不断地朝楼上喊话,向一个叫“小霞”的人道歉。
不一会儿,楼下就围了很多看热闹的人。而10多分钟之后,从三单元门口跑出来了一名50多岁的男子,“裸奔”的小伙子看见说:“叔叔,小霞在家吗?我是来向她认错的。”
可是他的“叔叔”已经气得满脸通红,一个巴掌就打了过去:“还不快滚,就凭你做的这些,小霞嫁给你还不丢死人了!”接着就把小伙子轰了出去。这时,接到报警的历下公安分局巡警二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将男青年带走。
“裸奔”就为挽回三年的恋情
据了解,这名男青年姓王,今年29岁了,在北园大街上的一家大酒店工作。3年前,他和同事小霞谈起了恋爱,两人的恋情进展顺利,也得到了双方家长的同意,他们还定好今年10月份结婚。
可是前一段时间,王某和小霞发生了争吵,争吵中,王某一气之下打了小霞一个耳光,结果这一巴掌惹下了“大祸”:小霞提出要分手。
事后,王某对自己的冲动十分后悔,于是几次打电话找小霞认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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