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从最初的单纯到最后的成熟

和孩子,所以,为了找个好男人,处理好共同的生活,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基础知识。《红楼梦》里薛宝钗那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议论在以前是很有道理的,放在现代社会就可以说是错误的片面观点。她说的大概意思是,一个女孩子,如果知识多了,学问大了,会让男人感到恐惧,不容易找婆家。这和现代女强人的苦恼差不多,一般的男人她看不上,就算她看得上,别人的不屑也会让男的感到压抑,就像娶了穆桂英的杨宗宝,永远的配角。许多优秀的男人也不愿意选择女强人,他们要的是高级保姆,这样他才能安心事业,就算结合在一起,女强人又怎么能放弃自己的奋斗目标,那谁来照顾男人?一个家庭总得有人负责家庭的琐碎事情,两个人都忙在事业上,那谁操持这个家呢?

现在不一样了,女孩子里硕士博士多得是,还有博士后让男人们惭愧着。只不过从小学一直读到博士后是不是太麻烦了点,而且女孩读到博士也差不多要做妈妈了,这里面要谈的话题又实在是太去。之所以这样教育女孩子,那是因为男人是运动的动物,所以他们希望女人是静止的,就像标示物一样呆在原地不动,这样他们才不会迷失方向。

“为何不能一个人到处乱跑?”家长对女孩说,不要单阻挡得了他。所以小女孩独自在外,的确很危险。

“中考,高考,父母的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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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员告经理三次“非礼”我,对方却称纯属玩笑

上班。去年6月,她三次遭到主管部门经理黄国斌(化名)的性骚扰。

  第一次发生在去年6月19日,当时她正在上班,黄国斌在进入办公室后将王菊叫进里边的另一间办公室。王菊进入办公室后,与黄国斌隔着办公桌坐下。在对王最近的工作状况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后,黄指着自己旁边说:“来,坐到这边来。”见王没有反应,黄便将自己的椅子搬到王菊旁边坐下,将手搭到王菊的肩上,并强行亲吻王菊的嘴。正在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黄这才松了手,王菊得以脱身。

  王菊称,几天后的一个晚上,黄又在王菊上夜班时来到办公室,再次将王菊叫进了里间的办公室。她刚一坐下,黄就向她走过来,还边走边说:“你没得性欲吗?”并一下将双手伸进王的衣服里乱摸。王菊愤怒地甩开黄的手,指责黄是在耍流氓。

  逃出办公室后,王菊想将黄国斌的行为公之于众,但因丈夫打工在外,自己又碍于情面,王菊再一次忍了下来。

  但没想几天后的一个中午,当她独自一人在办公室里看报纸时,黄国斌又来到了办公室。并突然拉过王菊的手按在自己的裤裆上,还拉开裤子拉链。王菊称,她当时被吓得目瞪口呆,转身冲出了办公室。

  迫于无奈,王向公司反映了黄的行为。不久后黄国斌找到王菊向她道歉,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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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传来新式性骚扰

的手机上传来一些小道消息、流言蜚语、具有挑逗性的黄色笑话,甚至是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

  手机似乎成了黄潮泛滥的一个新通道,用手机短信息骚扰别人,既方便快捷,隐蔽性又强,还挺省钱呢!

短信息传递的黄色笑话和恶作剧的内容让人哭笑不得。一位深圳的陈先生收到女友“我要在世界之窗对面草坪上自杀”的短信息后慌忙报警,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却未找到该小姐,事后证实这是一条别人假冒其女友发出的信息。

  事实表明,在多数人还没有掌握手机短信息的发送技巧的时候,别有用心者已经先行一步,利用短信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据报道,在四川、陕西、南京先后发现利用手机短信息诈骗手机用户的事例,而发送短信息的都是来自厦门的一个诈骗团伙,他们惯用的伎俩是:随便拨打一手机,然后发出“短信息”,称自己手中有走私的或海关罚没的走私物品,以极低的价格寻找买主,如果你动心上钩,便叫当地的“托儿”出面与你洽谈,假称货已运到,让你出钱看货,最后拿走钱溜之大吉。各地公安机构已经接到不少的投诉和报案。

  短信息的内容多种多样,有各式各样的流言、当前最热门的新闻、吹得天花乱坠的宣传、七嘴八舌的闲言碎语、无聊透顶的笑话、颇具煽动性的言论,也有带 “色”的话题。自从菲总统埃斯特拉达的受贿丑闻曝光以来,菲律宾人手机上的短信息量猛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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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贞操与处女膜无关(图)

阿Q精神。或许,这是对爱情的另一种尊重。

 第二次贞操:年少轻狂、激情难挨、爱情失意,又或者遭到意外的性侵犯,都可能成为女人在以后的某些日子,为自己的“失贞”懊恼或痛心的理由。或许还会做这样的假设,

**  如果当初没有……**

  但是再也不会有当初。于是有人将记忆深埋,有人学会坦然面对,而有的人则试图证明爱的纯净与处女膜无关。她们说,我失去了贞操,但是我没有失去爱的能力,我更懂得了珍惜以及怎样去爱。

  所以,第二次贞操应该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概念,它摒弃并超越了传统意义上那层处女膜,而是将贞操的绳索,系向灵魂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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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少年竟将6岁表妹摧残

位是导致这一恶果的主要原因。


  据《生活日报》报道,三名受害幼女最大的不到6岁,最小的仅有两岁8个月,伤害她们的无一例外是处在青春期的表兄或邻居,年龄在13岁至16岁间。无一例外,幼女家人都是带孩子在医院就诊时才得知实情,此前家长对孩子一起玩耍没有任何戒心。


  如果3名实施性侵犯的男孩子得到恰当生殖健康教育,如果孩子家长能够充分认识青春期性教育的必要性,惨剧不会发生。医生介绍,目前普遍存在青春期性教育缺位的问题正在使众多孩子遭受不必要的伤害,事实上,孩子们了解他们需要的性知识的机会太少了,去年下半年,该中心接到一名15岁初三女生求助,该女生妊娠竟达32周以上,家人却茫然不知。


  妇幼保健医院花季呵护中心许俐主任说,该中心从去年3月成立到今年4月共接到电话咨询1175人次,门诊咨询287人次,初、高中和大学生占了绝大多数,其中70%有过性经历。咨询最多的问题依次是有关流产、早孕、避孕、处女膜破裂、乳房发育、男性自慰、生殖系统疾病等“隐私”问题。


  “如果不了解性是怎么回事,岂不是更危险”,主任医师张淑平介绍,曾经有多名中学老师向医务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张淑平认为,不少男孩子在咨询时表示对性的了解来自于黄色录像,事实上,十几岁正是性意识萌发的年纪,好奇心很强,不让未成年人接触性知识是不可能的,“让他们偷偷摸摸地学和通过学校、家庭和医生共同教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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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恶魔一审判死刑

辛建华、李晓智、记者鲁阳报道:两次犯强奸罪被判刑的恶魔再施淫手,以卖废品为由,把被害人骗至家中实施奸污,随后被害人跳楼身亡,该案在锦州曾轰动一时。记者昨天获悉,锦州市中级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被告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2.9万余元。
  今年6月1日上午9点左右,齐某从窗户喊楼下一名收废品的妇女,说有废品要卖给她。妇女刘某上楼进到锦州市凌河区齐某的住宅后,开始收拾东西。此时的齐某开始露出自己丑恶的本性,他边说话边靠近刘某,走到跟前后,伸手抓住刘某的肩膀,把女人拉进屋后又将刘摁倒在床上,提出要与刘发生两性关系,随后他不顾刘的极力反抗,使用语言威胁和暴力手段将被害人下身衣服扒光,欲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刘某乘齐某不备,挣脱了他的控制,撞碎房屋内的木窗从齐某8楼家中跳下身亡。经法医鉴定,刘某因从高处坠落致全身复合损伤,全颅崩裂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强奸罪名成立,被告齐某虽构成犯罪未遂,但其欲强行奸淫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为躲避被害而坠楼的直接原因,现又造成了被害人因跳楼而死亡的严重后果,还属于累犯,故依法应从重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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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暴,女性应该怎么办?


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在性犯罪案件中,女性几乎扮演了所有的悲剧角色。那么,面对强暴,女性应该怎么办?
冷静对付
性侵犯突然降临,害怕是难免的。面对罪犯,受害者必须先控制自己的惊慌情绪,这样才有机会使施暴者平静下来;哭泣哀求只会令对方恼羞成怒,从而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其实,犯罪分子在作案时都存在恐慌心理,他们既想满足自己的欲望,又担心案发后遭受牢狱之苦。所以,面对强暴,女性不必惊慌失措,而应利用女性容易被人相信的优势,去说服罪犯放弃犯罪行为。 得援助。如用语言表示顺从,然后提出要选择合适的时间、环境和有心理准备等条件,往往可以发生明显的效应。
打击要害
当性侵犯事件即将发生时,如果机智与语言都不起作用,就需要用打击对方的要害来保护自己。当你处在十分危险的情况下,直接受到犯罪分子威胁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打击其要害部位。只要迅速、准确,便能即刻使其丧失侵袭能力。
打击要害部位是以小制大、以弱胜强的有效手段,一般不需要特殊的杀伤性武器,也不需要特别强大的力气,具体可有以下几种:
1当罪犯还未近身时,应紧握拳头、咬紧牙关、怒目而视,这样会使罪犯产生一定的恐惧感。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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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网友灌醉强奸

江津一17岁的少女被在网上结识的网友灌醉后强奸。23日,大渡口区法院将奸淫少女的两个嫌疑人,分别判处11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
  小美(化名)高中毕业后来到重庆找工作,暂住石桥铺亲戚家。由于工作一时无着落便上网打发时间,在网上认识了住在大渡口的张绍辉、王平和赵彪。在三人热情相邀下,小美爽快赴约见
面。赵彪等人将小美接到大渡口后将其灌醉,三人将小美背到赵彪的暂住屋,分别由张绍辉和王平对小美实施了强奸。第二天晚上,获得自由的小美在亲戚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将几人抓获。
  检察官提醒:上网并非都是坏事,关键是要善于区分对待,增长自身的素质修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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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受黄盘毒害8次抢劫强奸单身女性

摊。姐姐、姐夫对他的管教并不严,闲暇时,他喜欢看黄色光盘,上一些黄色网站。

  李某模仿在淫秽暴力光盘里看到的黑社会人物,买来黑色塑料仿真手枪,准备几根尼龙绳和一个黑色头套,就开始下手了。在4月中旬至6月中旬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内,他持假枪威胁深夜回家的单身女性,连续作案8次,其中涉嫌抢劫7次,涉嫌强奸一次。在抢劫的同时,还经常对被害人进行强制猥亵等行为。

  通过对案件进行细致的审查,检察官发现这个案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深思。

  首先是暴力色情网站对未成年人成长危害巨大。李某作案的动机和行为都源于暴力色情网站和淫秽光盘的宣传。加强对网吧、网站的管理已是当务之急。

  二是居民自我保护能力欠缺。年轻的李某仅凭一支塑料仿真手枪就屡屡得逞。劫财之后,又强制对被害人进行猥亵、甚至欲实施强奸。而此时惊魂未定的被害人往往很顺从,7人中只有一人反抗并机警地警告嫌疑人后脱险。

  三是外地务工人员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存在着明显的问题。案件均发生在深夜10点至凌晨两三点钟,一个连续夜不归宿的孩子竟然没有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这也暴露了一些社会问题。

  四是小区内的治安防范未起到预警作用。8起案件中有6起发生在居民区内,甚至其中3起案发在同一小区。这一现象说明发生在社区以内的犯罪没有及时引起社区保安和居民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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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强奸4岁幼女

2004年8月27日下午,家住榆中县某村的14岁少年凡凡发现同村四岁小女孩小雨(化名)正在自家门前玩耍,遂起歹心。于是,凡凡将小雨叫到自家屋内并将小雨奸污。事后,为防止事情败露,凡凡反复劝小雨不要将当日下午发生的事告诉小雨母亲。事发当日晚,年仅4岁的小雨最终还是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其母闻听小雨所言立即追问,待问明白事情的经过后。小雨的母亲立即找到凡凡质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辩护人:不构成犯罪   据了解,被告人凡凡生于1990年1月2日,被捕前系榆中县某中学初中在校学生。2004年9月9日被榆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4日被依法逮捕。此案开庭当日,站在被告席上的凡凡一脸稚气,个头比被告席略高,而其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的辩解则透出一个14岁少年对法律的无知。凡凡辩护人认为,凡凡未满十六周岁,并且本案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监护人:不再上诉   此案案发后,小雨在家人的带领下来到榆中某医院检查,医院处方证实,小雨阴道正常,处女膜完整,但尿道口周围有轻微红肿。而受害人小雨及相关证人的证言证实,凡凡的确在案发当日,对小雨进行了奸污。因此,榆中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对凡凡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由于被告人凡凡的犯罪行为给小雨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创伤,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一审判决凡凡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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