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同居受伤的不仅是女人
男友王明生于1979年,二人辍学后因无工作均在家闲散游荡。经“哥儿们”介绍他和小芳于1997年11月份相识,1998年5月二人正式开始同居生活。1年后,刚满17岁的小芳就做了妈妈。可是由于年龄太小,两人不能相互谅解对方的缺点,不断发生矛盾,终于无法将这个家再维持下去了。到法院签字分手的时候,两人都还不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以上案例显现了这样一种状态,不受那一纸文书的制约,婚姻可以变得如此简单:对婚前同居现象,当代人似乎已经给予了足够的宽容,因为若干年前的“非法同居”一词如今已取而代之以“试婚”的美名。性观念的开放在现代人,特别是低龄青年人当中已很普遍,据一项对北京、上海、广州几大城市新婚人群的调查发现,婚前发生不同程度性行为的比例均已超过70%。
从性伦理学的角度看,由于没有了婚姻法律上的约束,试婚伴侣之间自然会缺乏强有力的彼此责任纽带,往往代之以单纯的情感及性的联系,而后者在经历生活的具体冲突时很容易显得孱弱无力,一旦融入具有很大随意性的“瞧着不合适就分开”的理念,这种关系就更经不起风雨考验了。因此试婚很容易成为某些人不负责任、玩弄异性的幌子。
最容易受伤害的是女性,而受伤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从性医学的角度分析,试婚一族,特别是低龄的试婚伴侣,由于缺乏系统全面的性科学知识,用“无师自通”、一知半解的有限常识去应对性生活中的种种复杂问题 …
more ...
情趣文字 - 好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