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过首个同性恋保护法

法律的通过使同性恋们拍手称快,他们觉得这是他们反抗歧视的又一强大保护伞。民主党人、州长格雷-戴维斯说,每一个加州人都有权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不管他们是不是同性恋。这个法案将使加州人摆脱偏见和陈规,更全面地选举陪审团成员。

  这项法案是旧金山的共和党人卡洛尔-米格顿起草的,她本人就是一个公开的同性恋者。早在1月份,联邦上诉法庭就作出一项决定,同性恋者同妇女、少数民族一样有权成为陪审团成员。类似这样的决定在美国还是第一次。加州的法案就是在此基础上写下的。

  加州地方法院说,在历史上,同性恋者和女性、黑人们一样受到过严重的迫害。但其实,同性恋者应该和其他少数团体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

  虽然这项法律得以通过,但依然有不少人持有异议。他们对此表示忧虑说,这可能会给律师们带来新的严重限制,使他们选择陪审团成员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更多的非技术因素。(陆靖)2000年06月29日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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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关系的脆弱性

在很多人眼里,同性恋关系似乎只有“性”的内容。这种看法的产生,除了对同性恋缺乏了解以外,确实与同性恋关系的脆弱性有关。然而,当我们责怪同性恋者追求性的满足的同时,应该了解一下同性恋关系之所以相对脆弱的的性别不同,因此有关同性恋的讨论会不可避免地多多触及到性的内容,但这并不说明“性”是同性恋者的唯一追求。许多我们习以为常地理解为“正常”的异性恋世界里才有的美好事物也同样适用于同性恋者。第二,性本身并非一种丑恶或肮脏,性生活的目的也不完全在于生育。对于性的追求,归根结底是对快乐的追求,因此我们大可不必谈“性”色变。第三,当有些人将同性恋与异性恋相比时,片面地突出着同性恋的“滥”和异性恋的“贞”,似乎两者对待情爱的态度有着质的区别,这种看问题的角度无疑太过简单。事实上,两者对待爱情的态度,都犹如一道连续的频带,一头是“贞”,另一头是“滥”。同性恋者中也有坚贞的爱情故事,异性恋者中也有“滥”的成员 已经有科学证据表明,从平均程度上看,男性的性欲要高于女性。男性在两性关系中的主动性较强,女性普遍较重感情,因此女性往往被看成是两性关系中的凝固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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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及实例

以同性为满足性欲的对象称为同性恋,多见于未婚青少年, 尤其是男性。西方国家多于东方国家,我国有同性恋行为的人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多。有人调查,男性中有1%一2%的人是同性恋,照此推算,我 国12亿人口中同性恋的绝对人数会相当惊人。有报道,某市同性恋活动场所几十个,多为公共厕所、浴室、饭店、酒吧、电影院、歌厅等处,每天到此处活动的同性恋者有数百人;某研究所一年近干人次的咨询电话中有15%是自称男同性恋者的求询。

  同性恋双方男性被动型和女性主动型者才是真正的性变态,他们在心理和体质上有较多的异性特征,故称为素质性同性恋者,对这类患者矫治比较困难。而男性主动型和女性被动型者身心方面较为健康,他们参与同性恋活动只是出于暂时的感情联系或性欲较强所致。同性恋并非精神病,有些人智力超群,对音乐和艺术饶有兴趣,可在政治与法律方面取得一定成就。当面临社会压力和同性恋关系不能维持时,可能产生严重的焦虑或抑郁反应,甚至消极自杀。多数同性恋有肉体接触,少数人可无肉体接触,纯粹为精神恋爱。女性患者选择的对象比较固定,男性患者选择的对象易变。同性恋者在社会生活中表现的身份仍和各自性别相称,偶有男同性恋者从事女性爱好的职业和业余嗜好。部分同性恋者兼有异性关系并结婚生育。但与异性相处不和,缺少家庭乐趣。

  不同社会文化对同性恋的看法差别甚大,从相安无事到深恶痛绝。在人类社会中同性恋的存在相当广泛,古埃及人曾把喜好男色看得很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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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同性恋情

估计,在总人口中约只有 2% 的男性及 1% 的女性是属完全的同性恋者, 据此估计, 台湾地区目前的同性恋人口大概在五, 六十万人左右。

  同性恋恐惧症

  Weinberg是最早使用同性恋恐惧症 ( homophobia ) 来形容那些极度惧怕与同性恋者接触的人, 不过这群为数广大的人是不太可能是谘商服务的对象, 因为他们不可能将他们的恐惧及嫌厌视为一种疾病, 反而是不少同性恋者会内化社会对他们的恐惧及嫌厌而发展出自我仇视的态度, 而有没有辅导员本身便是同性恋恐惧症的 "患者" ? Hochstein 调查访问了 190位在美国各教会工作的谘商员发现, 百分之二十的受访者自承患有同性恋恐惧症。

  同性恋与异性恋者的差异

  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差异很难被指认, 他们彼此间相似之处显然要多於相异之处, 最大的差异之处是前者可感受来自同性的强烈的吸引力, 而後者则倾向於只被异性所吸引. 此外, 两个群体间较大的差异是来自家庭的支持度的相差悬殊, 异性恋者所遭遇到的社交或课业退步的难题较易获得家人的了解与支持, 同性恋者在相较之下则需要孤军作战.一般人认为同性恋者多长於艺术或文学, 但并未有确切的证据支持此种印象, 在 Bonnel 所做的一项研究中, 倒是显示同性恋者较一般人聪明, 越来越多的研究资料显示同性恋者的人格特质与一般人无异。

  什麽时候发现自己的性倾向

  Riddle 和 Morin 曾调查访问 63 位女同性恋者及 138位男同性恋者--他们全是心理学家, 结果发现受访者的同性恋意识的萌芽年龄平均在 14 岁( 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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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四成女同性恋者希望有孩子

据澳大利亚当地时间星期四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表明,每5对女同性恋者中就有2对已经有或者希望有孩子。

  澳大利亚《Loose》报主持进行了此次调查活动,共有386名女同性恋者接受了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女同性恋者向往家庭生活,其中21.8%的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另外还有19.7%的人表示准备在5年之内生孩子。

  根据这一结果,报告推测澳大利亚目前共有约40万名女同性恋者,其中有88000人已经做了母亲,而另有79 000人正在考虑孩子的问题。

  调查还显示,近50%的女同性恋者每星期要在互联网上渡过10个小时,此外,女同性恋者的平均周薪要比普通妇女高。

  当然,女同性恋者怀孕的途径与普通人不同,据此次调查的总顾问伊安-约翰森透露,调查中表示将生孩子的女同性恋者中,有68.5%的人计划人工授精,15.7%的人倾向于试管授精,14.6%的人希望通过传统性交方式。只有1 %的人表示将考虑收养孩子。

  约翰森说,“女同性恋者担心收养孩子会牵涉到政治问题。此前,成功的例子很少。”

  在声称已经有了孩子的女同性恋者中,有60%表示担心孩子长大后会出现监护权的问题。

  约翰森说,“对于同性父母的问题,不同的国家对财产有不同的规定,但我不知其中是否考虑到孩子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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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的误解

很多人自以为一眼就可以看出谁是同性恋者,其实不然。常见的有关同性恋的误解和刻板印象至少还有:

  1.在外观举止上,大多数男同性恋者是女性化的,而女同性恋者则为男性化的。

  2.在伴侣关系上,大多数男同性恋者都扮演固定的男性/女性(主动/被动)的角色。

  3.所有的男同性恋者都是性泛滥的人。

  4.如果有机会的话,大多数同性恋者都希望接受变性手术。

  5.同性恋是自己选择的。

  6.大多数同性恋者是不快乐的,且都希望寻求治疗以改变成异性恋者。

  7.将同性恋转成异性恋的治疗通常都很成功。

  8.所有的男同性恋者都有一个支配的、强势的母亲及一个被动的、弱势的父亲。

  9.同性恋几乎都不希望建立家庭。

  10.同性恋等于爱滋病。

  11.肛交是同性恋最主要的性生活方式。

  这么多的误解和刻板印象,可见同性恋被误会之深、受歧视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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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涉及的法律问题

同性爱者最为关心,尔有最容易误解的问题,莫过于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了。事实上,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同性爱者的任何条款,更没有规定对于同性爱者专门的处罚措施,但是某些形式的同性性行为是违法的,甚至构成消了流氓罪,而是将其分成更加具体的新罪名。刑法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这其中的淫乱备多数学者认为应该包含同性淫乱。聚众指3人以上(含3人)。所以,多名同性间的集体性行为是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的。说明一点,法律处罚的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首要分子指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多次参加”指参加3次以上(含3次)。

  2。猥亵儿童罪

  这同样是从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猥亵”行为既可以强制手段实施,也可以非强制手段实施,如利用儿童的年幼无知和好奇心里。“儿童”指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及男童。刑法237条规定,犯本罪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故意传播性病罪

  刑法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其中卖淫指以赢利为目的的于他人性交的行为,包括向同性卖淫。“明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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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批准“同性婚姻”

其中部分条文删除。同性恋活跃人士认为,被删除的条文本来可以消除了现行制度内对同性恋伴侣的歧视。

  *1月生效

  在星期五通过的法律将在2001年1月1日生效。不过,德国地方当局将需要一段时间作准备,一般预期首次所谓的"同性婚姻"注册仪式可能需要在2001年6月才可以正式举行。

  德国各地方当局将需要决定注册仪式在什么地方举行。

  在例如拜恩州等比较保守的地区,有人建议仪式可以在地区议会办公室进行。这些地方一般是用来处理例如车辆登记等工作的。

  此外,拜恩州的基督教民主联盟的成员认为,新法律是近几十年来婚姻制度所受到的最重大打击。

  *分担责任

  按照新法律,同性伴侣可以使用同一个姓氏,也可以在例如家庭保险方面共同分担责任。

  新法律将赋予同性关系法律地位,而且也适用于外国人。

  不过,同性伴侣目前仍然不可以领养小孩子。

  在通过法律的同时,德国联邦议院把部分关于财务方面的条文删除。

  新法律本来是同时赋予同性伴侣权利和义务的。其中一项建议是要求关系的其中一方在另一方失业时供给生活所需,不过,有关条文不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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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同性恋

。然而,做为同性恋现象研究者的我,却许多次为收到的同性恋者信件中所展现的高尚节操、成熟理性和丰富情感所震撼。

  同性恋是一种源远流长的生理--心理--社会现象,自有人类社会开始即存在。在生殖因为此,本世纪中期学术界普遍把这一现象归入病态。我国心理、精神病学界也承袭了此种观点。

  但是,60年代以来的大量科研成果先是在少数地区否定了视同性恋为疾病的传统学说,继而在世界科学界得到广泛认可。这最终导致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把同性恋排除于疾病范畴,并将其作为一种少数人的自然状态--与异性恋相平行的状态。许多著名学者把同性恋与异性恋间的差异比喻作不同人种间的差异,或左利手与右利手间(习惯用哪只手)的差异。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大众长期把不能导致或不利于生育的性活动看作"问题",特别是道德问题。近年我国性科学的长足发展已经涤荡了一些与传统偏见相关的伪科学认识(如在对自我刺激或称手淫的认识方面)。可是因为同性爱不仅不能导致生育而且还涉及他人,所以多数人仍坚持将其视作道德问题。这一状况需要医学、心理、精神病、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界等多学科专家与同性爱群体自身的长期努力加以纠正。

  本世纪以来,特别是近10年的多项科研成果表明,一个人性成熟后选择的性爱对象是同性还是异性,主要取决于先天因素。在这一生物学素质的基础上,后天环境因素(如养育情况、早期性经历)具有一定作用。调查发现,各种文化背景(包括民族习俗、经济、政治背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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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现象探秘

奇特群体时正值秋季。那一年我还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个机关供职,从我们机关往一条通衢大街上的公共汽车站走的途中要经过一个公园,这公园不收门票,来去自如,又位于闹市之中,那个奇特的社会群体常常光顾于此就不难理解了。公园有两个门,一个东门,一个西门;东门像其他公园的门一样,树木葱茏,且敞敞亮亮,而西门却很独特,是用嶙峋怪石叠起的拱门。我从拱门钻出,眼前就是一片黄叶的世界。这公园在秋季是美丽的,也是幽静的,常有空落落的木椅闲置在弯曲的甬通两侧。上一天班有些疲劳,我常常在木椅上小憩片刻,抽一支烟,看看满树和满地的黄叶,当然也听听鸟鸣什么的。这时候我就发现一些男人在园里闲逛。他们或三三两两地在树林里聊天可不抽烟手指头又闲得难受。"他的嗓音很好听,音质也好,像他的目光绵绵软软。这样他就跟我聊了起来。我们先聊香烟,然后他就问我在哪里工作,我觉得他不像坏人,手往西一指,就说是某某机关的。他"噢"了一声,目光变得更为闪烁……

  这个人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位同性恋者。后来和他熟悉之后他对我说:"刚开始我还以为你也是到社会上来玩的呢,后来你说你是那边机关的,而且还说的那么详细,我就觉得你不像(同性恋者);不过,你的眼光中充满了孤独与忧郁。"

  这位同性恋者自称是中学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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