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没权结婚吗?

这两天我光顾着看台湾政坛天翻地覆耍活宝搞闹剧,有点忽视中国大陆的新闻。今天刚刚想起来,我便赶紧把大陆最近的重要新闻看了一溜够。看完之后闭上眼睛想了半天,觉得印象最深的新闻都和教育有点关系,而且越想便越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我稍微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觉宪法已经保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的结婚权。我又稍微查了一下教育部的行政级别,发觉教育部也仅仅是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级单位,行政级别没有凌驾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好啦,现在问题出来了,根据“法律先判”准则,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如果下位法中任何条文与上位法有所不同或者抵触,则必须以上位法为准——另外在美国的宪法中还有一条,任何联邦或者地方法律与宪法抵触,均无效。中国宪法中也有类似的条文,只不过没有美国宪法这么明确就是了。不过看来问题本质已经很清楚了,国家教委弄出来的这个什么规定已经违宪,同时教委作为行政机构,必须接受立法机构和执法机构的监督。换言之,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可以向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申请,要求人大废除这个什么规定,并制定新的有关法案。这是正常的民权运作方式。

  以上我的解释是全然从法理上进行的,如果从人的角度来看,好像更说得通——有人是觉得说不通的,我这里不妨再多加解释一下。首先人是有生理阶段的,大学生的心理生理都已经成熟,对于性这方面的需求是人之常情,如果有人说自己没有这方面的需要,我倒是能够相信;但若说大部分学生都没有这方面需要的话,我是万万不信。那么既然有性的需要,如何解决就成了现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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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

中新网济南12月7日消息: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全国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瞿振元近日表示,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但前提是学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

  今年教育部取消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后,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已经结婚的可以考大学,那么上了大学的可以结婚吗?

  在此之前,原国家教委明确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不得申请复学。

  在此间举行的一场研讨会上,瞿振元指出,过去规定大学生不能结婚,现在恐怕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应权力下放,让高校自己说了算,而不应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前提是学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刘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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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不想做出头鸟,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

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报道刊出当天,郝翔在接受《北京青年报》电话采访时,仍然表明了这一态度。记者注意到,他在看法中加了一个前提:“如果大学生可否结婚由高校说了算。”13日,武汉大学党办“一位张姓女老师”在接受《江南时报》采访时,证实这一报道“基本属实”,并称“校方作出这一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仅仅在三天后,记者来到武汉大学时,校方却突然改口说是“假新闻”。“我们已经通过有关媒体澄清了这一说法,希望就这么过去了。”吴迪兵明确告诉记者,不会再有校领导对记者谈及此事。当天的《湖北日报》引述武大学生工作处处长朱伟的话说:“该校执行的仍是以前的规定,即:在校大学生要结婚,需先办理退学手续。”

  这应该是吴迪兵所说的“澄清”了,但当记者询问这是不是学校的最终态度时,吴称,“学校没有态度”——“学校从来没有正式研究过,一切以国家的法律和教育部的规定作为依据”。对于最初的报道失实在哪里,吴则说“报纸没在手上,不好说”。《武汉晚报》报道此事的记者屈建成说,他在措辞上已经相当谨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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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教授:学校的决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

近期有两个热门话题,一是某企业规定本企业的员工之间不能结婚,如果结婚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另一个是有人质疑中国高校大学生不能结婚的规定,认为这种做法有违婚姻法的基本精神。这两个问题都关系到公民的基本人权—时必须分开讨论。

  关于企业的员工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市场主体与另一个市场主体私下谈判商定的事情。在完全充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双方的合同条款想怎样谈就怎样谈,他人和国家的法律毋需干涉。但是,前提条件是合同的双方必须处于完全平等地位,如果一方处于弱势,这种谈判就很可能会出现稀奇古怪的内容,比如不允许员工谈恋爱、不允许员工生孩子等等。在这时,劳动法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存在就很有必要了。如果劳动合同法不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法律上的硬性分工,劳动者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现在,人力资本相对过剩,拥有人力资本的大学生在求职时不得不接受屈辱的条款,如果国家的法律再袖手旁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将会得不到尊重。所以,在劳动合同谈判中,必须有劳动法为人力资本的提供者先行争取最基本的权利,这是社会文明的起码要求。事实上,世界各国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关于禁止条款的规定,我国也不例外。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防止企业以契约自由的名义增加员工的义务。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合同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而不能仅仅依赖个别员工与企业的谈判。

  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问题的解决方式则不同。我们不能通过强化立法来干涉高校的权力。允许多少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入校也是学校自己的事情,政府不应干涉。只要学校不违反禁止歧视的法律规定,事先将标准公开,他人无权过问学校的私权利。如果是一个爱护自己名誉并试图在竞争中站稳脚跟的大学,一定会制订合理的规则,吸引全世界优秀的考生。任何一所负责任的大学都不会拿稀奇古怪的校规来约束学生。

  但这一问题在我国又走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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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在校大学生符合结婚基本要求

武汉大学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一事会引发人们对法律更广泛的关注。我认为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基本要件,例如年龄,男人在22岁以上,女人在20岁以上;没有患过有关疾病,不是近亲结婚等等,任何一位公民,无论他以哪一种身份结婚都可以。

  如果符合结婚基本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想结婚,但是学校不同意的情况,可以通过司法过程来解决。学生完全可以提起诉讼,而且胜诉的一定会是学生。武汉大学的做法,不在表面——在校生能否结婚,而具有更深层的意义。(人民网责编 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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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婚事”社会沸沸扬扬学生淡然处之

日前,新华社有消息说教育部正在就大学生在校期间能否结婚的问题制订新的规定,估计规定的大方向是有利于大学生婚姻自主权的实现。或者,步子最小的策略是权力下放,像此前一位教育部官员所言,由各校自己决定。

会逐渐多起来,已婚者可以上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可否结婚,反求法自然使人们将这个问题推到社会话题的前台。况且,不久前那场《婚姻法》修改过程中的全民普法教育已经潜移默化地强化了人们的权力归位意识。在这种背景下,再重新审视原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改革的呼声也就从下而上地发出来了。

  在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不可以结婚问题上,武汉大学是第一位吃螃蟹者。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郝翔的一番话可以说明武汉大学持赞成态度的理由,他说大学生已到适婚年龄,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他们提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与武汉大学持相同态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认为,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依据只能是大学生双方是否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基本要件,如果符合结婚基本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想结婚,而学校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司法过程来解决。学生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胜诉的一定会是学生。

  显然,赞成大学生结婚权利的人,都是从我国民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出发主张这种权利的。1980年的婚姻法第2条、第4条就分别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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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感意外,武汉两高校否认在校生可结婚说法

据《湖北日报》报道,近日媒体刊发江城一著名高校为在校大学生结婚“开闸”的报道,引起各方关注。而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的有关负责人均表示:没有出台这方面的新规定。

  武大学生工作处处长朱伟称,该校执行的仍是以前的规定,即:在校大学生要结婚,需先办理退学手续。朱伟认为,出现武大为大学生结婚“开闸”的传闻,可能与教育部学生司一位司长的讲话有关。这位司长称,高考报考年龄放宽后,高校要开始考虑大龄学生的婚姻问题,在政策上有所调整。但直到目前,教育部尚无措施出台,武大也没有新动作。

  华中科大学工处一位负责人称,看了网上关于此事的报道,大感意外。他说,该校没有出台这方面新规定,执行的仍是今年8月编发的《学生管理规定条例》,条例规定: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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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南律师:在校生有结婚的权利

日前据武汉一家媒体报道,武汉大学明确表示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消息传出,一时间在高校之间和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记者就此追踪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江苏金鼎律师事务所的王宏南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达到婚龄,并且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就能结婚,而学校的规定只是行政法规,是不能超越法律的。从法律上讲,适龄在校生完全有结婚的权利。不过从实际上看,生活没有自立的在校大学生应该立业以后才能成家。而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则认为,校方允许在校生结婚是我国法制进步的一种体现,并对武汉大学的首开先河之举表示肯定。我国的《婚姻法》中并没有把大学生排除在外,因而大学生的婚姻问题也应依据《婚姻法》,在校大学生到了婚龄,就可以结婚。董律师还举例说,西方国家的大学并没有明确限制在校生结婚,但实际上结婚的在校生非常少。中国的大学也应该取消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的限制。并不会因为放开限制,就会出现很多在校生结婚的现象,这种担心肯定是多余的和不必要的。(人民网责编 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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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教育部:调研完成后再作新规定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蓝燕)近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事情被一些媒体爆炒。今天从教育部传来的消息说,此事将待调研完成后作出新规定。

  自从今年放宽高考考生的年龄限制,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问题就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一些据称持不干涉态度的高校,也纷纷声明自己并未就此发表过意见。大学生在校期间到底能不能结婚?今天,记者从教育部主管大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处获知,目前,教育部正就大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大学生在学期间能否结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他说,考虑到高等教育资源的紧缺和管理体制的原因,同时也为保障大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原国家教委1990年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包括不允许在校生结婚。但是,近年来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正在不断取得新进展,今年起还取消了上大学的年龄限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正在不断改进。大学生在校期间能否结婚的有关规定,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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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男女同居生活是好是坏

但是也不反对,因此,有些情侣为了生活上的方便就搬出了校外住,过去了夫妻生活,该做的都做了。这也会导致很快就产生了一些矛盾,不能缓解,不能解决的矛盾最终会导致双方的分手离场的结果,如果处理好的,甚至能从大学恋爱到走进婚姻的殿堂。
  和每一个刚踏进大学殿堂的大学生一样,大一的她对大学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记的曾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学里唯一的必修课是“恋爱”。就是这句话把她引到人的出现。她长的还算漂亮,所以身边经常有围着转的男生。而她一直以高傲的姿态打量着身边的男生们。
  后来,他出现了。他追她的方式很张扬,是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爱她的那种,当时她很欣赏他的胆量,她觉的这样才是男生、才够男人,她的虚荣心大大满足。她接受了他。也爱上了他,一段时间的磨合之后,他(她)们过起了天下所有大学里都在流行的“二人世界”。
  女生一般最忠诚的就是自己的爱情。她也这样认为,爱一个人就应该把全部都奉献给他,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去爱,就应该抛弃一切。她也做好了随时“献身”于爱情的准备。
  好像大学的恋爱都有一套潜规则,没过几天恋人就要到学校附近租间房子,要开始同居,要真正的献身于“爱情”。他是个很正常的男生,没多少天就向她提到在外租房的事,她答应并支持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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