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欢女爱”之最新兵法出炉

久吗?”这类的问题时,你若明知未来有许多未知变数,却反而对他唱起“爱你一万年”,只怕日后感情生变,徒然落入薄幸之名。然而,如果你的回答是“我会尽量,但不保证!”也许对方在乍听之时,心里会有些伤心,但是坦白的态度,将会助长情感转往更理性的路途发展,及避免不必要的争吵。

  小小愤怒助长爱苗

  每个人都听过“会闹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在过去,我们的教育总是告诉我们“不可以随意地发脾气”、“发脾气是没有教养的表现”等;然而在男女交往的互动关系上,只要有一方暗自生闷气或过度包容,只会更加招致心中怨气日渐郁积,终会暴发。

  其实,只要时间、地点、方式恰当,适时地发顿脾气可以发挥很大的效用,因为小小的愤怒,有助于管理及调整两性的关系。比起酸溜溜的冷嘲热讽,突如其来却适可而止的一顿脾气,对于爱情的主导权,反能收到立即见效的结果。

  卖弄风骚秀秀才华

  “书到用时方恨少”也可以适用爱情的范畴。调情老手便是知悉其中叁味,才能在情场呼风唤雨,所向披靡。每个人都知道货比叁家不吃亏的道理,如果你不具备任何美色,最起码也要熟读每周时事与笑话大全,并在最恰当的时候现现宝 …

more ...

老婆在偷欢 我说请继续

名字叫做:自由表达乐队。在当时的学校间还是小有名气的。

  在2000年我要毕业的前夕,我们乐队的人共同组织了一个告别演唱会,我担任贝司手兼主唱,场面和气氛都很HIGH。

[1][2][3][4]下一页

  就在我唱完一首我的原创歌曲后,一个女孩慢慢的走上了舞台,她高高的个子,有点黑,有点胖,但并不是很夸张的那种。

  她慢慢的走到我的面前,把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篮子交给了我,然后她主动的抱了我一下,我当时感觉十分的突然,我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一瞬间我又恢复了平静,继续完成了那场演唱会。

  过了几天,有人递给我一个小纸条,说,有人要请我吃饭。我根本就没看谁写给我的就扔在了身后,到了晚上可能是过了约定的时间了,我发现我呼机叫个不停,我拿起来看了看,不熟悉的电话,我回了,通了电话我才知道,原来是她--那个给我花篮的女孩,我怀着开心还有感激的心情去了她说的地方,她问我看了没有,我说什么,她说:我送给你的花篮啊,我恍然大悟,嘿,我居然还没有打开呢。

  所以,我们一起匆匆跑回寝室慢慢的打开了,我看到后,心里很吃惊,是她亲手给我叠的1001只纸鹤 …

more ...

一次在公交车上碰到的艳遇

我和朋友三人做公车,那班公车没有空位,不过人也不多,我们三个自然而然就走到了后面,一只手抓着吊环一只手拿着塑料袋啃起那皮酥肉嫩的人间美味,在那边闲聊着灌篮高手的剧情。有吃过鸡排的就知道,鸡排里面会有一种像是"鸡肋骨"般细细小小的骨头,而当你只有一只手可以活动的时候,你必须要在公车的摇摆下准确的把那种小骨头吐到塑料袋跟纸袋之间,然而,这个平常我绝对不会失手的动作,那一天却在公车突然开过一个大坑洞时产生了变化....说时迟那时快,我吐出骨头的那瞬间车子颠了一下,我拿着鸡排的手也抖了0.5秒,但这0.5秒就已经足以把我幼小的心灵以及以后这辈子吃鸡排的权利摧毁,我手上的袋子没有接到那根细长的骨头,而那个骨头就这样掉啊掉,掉到了我前面一个坐在座位上的二十几岁妙龄美女的胸前,最惨的还不是这样,那天是炎夏,那个穿了件颇为暴露的低胸洋装,这块骨头一开始掉到那女孩的胸脯上,在她还没能来得及反应之前却又顺着胸前缓缓的陷入峡谷深处,(都怪公车颠的凶)我心想死定了,打篮球一辈子也没投中过两个三分球,怎么这种时候就这么准,(果然是一个只会*嘴巴打球的人),结果只见那的右手举起悬在胸前,依稀可见微微的颤抖,面容秀丽的女孩轻轻咬着下唇,想着该怎么把那块恼人的骨头给拿出来,她突然抬起头,恶狠狠的看着我,我整张脸红的跟番鸭一样,心里想着:「可能她嫌骨头有我的口水所以不敢拿吧」「既然这样,这祸是我闯的,我只有负起责任?」...我突然伸出手往她的胸前行进,(当时的我可是纯情少年,完全没想到这是一件多蠢的事情 …

more ...

为什么男人对艳遇乐此不疲?

  男人对美女的欲望从一次次的艳遇中得到了最生动的体现,通过男人们事后的渲染和夸张,简直艳遇就是男人们生平的一大快事,是对自己男人地位的一种确认,是对个人自信的一种褒奖。它几乎成为每一个男人们公开的秘密??那种秘密写满了欲望,从男人的世界中出发,每一列车里都有神采各异的人,他们用大胆的思想大胆的眼神寻找一生中属于他们的几次艳遇。

  其实艳遇的故事从古到尽是个说不完的话题。中国最古老的《诗经》里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就是最好的艳遇图景。到后来民间流传的《天仙配》、《西厢记》更是家喻户晓,其实那种一见钟情,从此绵绵不绝的思念恰恰是艳遇的主要特征。

  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推波助澜,再兼近现代欧风美雨的熏陶,男人们尤其是那些知识分子得风气之先,率先正大光明地“艳遇”起来。你看《围城》里的方鸿渐在回国的油轮上先就和黑的一塌糊涂的鲍小姐出双入对做成了好事,却发现船才到鲍小姐的香港两人就成了陌路人,他实在不明白这场艳情有几分真实的感情在里面,或者只有肉体的欲望;接着方鸿渐和同船的苏小姐眉目传情,到了苏小姐家又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颇得几位小姐的欢心,一时间不知道怎样应付,分身乏术。可见,艳遇至少不能在同时拥有过多,多了只能制造方鸿渐一样的烦恼,落得个几头不讨好。这样下来艳遇可能是麻烦。

  相比较方鸿渐的艳遇,杜拉斯笔下的《情人 …

more ...

从保姆到邻居 风流丈夫处处留情

大的儿子,写信人是他的妻子。

  风舒坦白了,说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在郑州做了别人的上门女婿。但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他已经离了婚,会永远对我好的。我父母说:“如果你跟了他,就永远不要进这个家门!”

  2006年,我们结婚了。儿子出世后,他对我们母子百般呵护,万般疼爱。

[1][2][3]下一页

他和家里的小保姆扯不清

  2006年,我们有了一点积蓄,就在汉口开了一家店经营建材生意。因为忙生意,我们请了一个小保姆,叫小美(化名),刚刚15岁,帮忙守武昌这边的老店,我则守汉口那个新店。从此。风舒就在汉口、武昌之间两边跑。到了年底,一算账,我们竟然赚了几万块钱。2007年,为了方便进货,我们买了一辆二手车。

  因为要看店,晚上我经常不回家,就住在店里。2007年,我突然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出什么。我们的房子是一室一厅,我和他睡卧室,小美带着孩子睡客厅,我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 …

more ...

我的爱情还不如80元的处女膜

傍晚,余辉如金,把天空镀成织锦一般,临海的一家肯德基店里,我倚着椅背,欣赏着落地窗外的风景。

突然,耳边传来一个男人的温和的声音:“小姐,我们可以聊聊天吗?”我吓了一跳,有点恼的望过去,却触到一:“安杰,我真是太、太爱你了。”

第二天,我提着自己的行李,搬进了安杰的房子。我们开始了同居。

同居的日子如饱含雨露的鲜花,美丽动人。

每天清晨,当阳光滤过白色的窗幔,我穿着居家服,穿着拖鞋,去厨房为安杰准备早餐、煎蛋、烤面包、冲牛奶,然后安杰起床。这个时候,安杰总会用用他没刷牙的嘴乱嚷:“老婆,你真是这世界上最美丽最勤劳的女人了。

幸福的就像空气中弥漫的鸡蛋牛奶味,香香的,甜甜的。

一天杰路过一家时尚小屋,小屋的门前挂着一个小小的粉红色的牌子:还你处身,只要80元。

我嘻嘻笑着说:“听说男人都有处女情结,弥补一下你的遗憾。听说这东西,只要放在里面,就会落红,跟真的一样。”

安杰认真的看着我说 …

more ...

解析男人心底的秘密!

女人必须讲卫生,爱干净

  尽管他们自己又懒又脏,却无法容忍一个不洗脸不洗脚、面对混乱不堪的家而无动于衷的女人。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女人才是自己真正的脸面。

  女人越爱,男人越勇

  男人并不排斥对自己的家庭和女人尽义务,如果他能够明确地知道他的妻子多么爱他,他的妻子又是多么陶醉于与他共处的幸福之中,他会义无反顾地为家庭和妻子牺牲一切。反之,如果男人对家庭和女人的感受没有把握甚至产生多余的担心,他将表现得像个无赖。在有关家庭和自己女人的事情上,男人都喜欢听到类似艾森豪威尔夫人那样的回答:“生命带给女人的最伟大生涯,就是做个妻子。”

  具有宽大的胸怀,真正地理解男人的缺点和过失

  男人对于家庭和女人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女人的想象,他们总是习惯将自己的家庭和女人当作安全的避风港和安乐窝。所以他们希望这里能够完全地包容他们的成功与失败,不论什么时候都张开双臂迎接他们回来。

  男人需要一家之主的名分

  女人总喜欢在一家之主的问题上与男人争个短长,好像一家之主真的能够左右什么似的。其实男人要求的不过是一个名分而已,他们那么懒惰,怎么可能主动承担买菜和洗碗的责任呢?这就像在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里,首相决定一切,却不能忽视国王的尊严和威风。
 男人害怕孤独

  从心理上说男人是十分害怕孤独和寂寞的动物。单身男人每天晚上出去喝一杯或是到朋友家睡觉并不是他们喜欢喝酒或是与朋友非常要好,他们的真正原因是他们害怕一个人独处。因此已婚男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不应该再感到孤独和寂寞。所以当男人失去自己的女人的行踪或者她们晚归甚至不归时,他们便惶恐得像一个闹市中赤身裸体的修女。

[1][2]下一页

  不要指望男人家里家外表里如一

  女人经常抱怨男人家里家外判若两人,为什么他对外人总是那么彬彬有礼,对我却像个暴君?他为什么不能也对我好一点?其实女人大可不必为此忧心忡忡 …

more ...

谁是男人的爱情终结者?

  男人靠世界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征服世界,征服男人并不难,难的是征服到永远,我以为女人与其雄心勃勃地要把自己定位成不可靠的男人的情感终结者,不如把这个权力交给男人。像我认识的一位男人杀手,她在 和那个女人有多么漂亮、多么富有、多么年轻、多么智慧无关,靠的多半是运气、是时机、是如履薄冰、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态度。志在必得的信心也许会是刹那恋爱的辅助剂,却是长久情感的大忌。

  相貌平平的女秘书遇上才子,如果在才子年轻的时候,她可能只会是才子众多花花情史中的一个,但是她相遇在才子落魄时,失意时,年老时,才子无能也无力更无心再去寻找猎物,而在趾高气扬的名媛映照下,她显得如此温柔多情、低调深情,这种调调儿确实是更能打动人心,所以平凡的她成了才子的终结者。

  世事总是如此,当你信心满满地自以为一定是某人感情的终结者时,往往是输的开始,越是自信的女人越是输得最惨,为什么?因为感情是最不可理喻的一种东西,她不是一把刀也不是一把剑,她是一种气质一种命运一种巧合,她是你端在手里的一碗滚烫的热油,你要想不洒不掉,走得快了不行走得慢了不行太有力气不行太没力气不行,她需要的是慢性子是细心眼是谨慎温柔是那战战兢兢的珍惜还有一点听天由命的畏惧之意。

  这碗热油,自己端着多累,不如让给对方———端好是你的责任,但决定要不要被你端、被你端多久———那 …
more ...

女强人:用“装傻”来保卫爱情

image0

  我老公是个非常沉默寡言的人,但有时候他也会妙语连珠,一语惊人。记得我们刚结婚后的第三天,他就指着马路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车龙,装着漫不经心地对我说,“你看一家人出去,只要看看谁在开车,就知道这家是谁在作主!”后来,我们周围有几家熟人朋友先后离婚了,我老公又说:“你发现没有,这离婚的几家,都是老公一边坐,老婆在开车呢!”

  我觉得我老公这明明就是在敲山震虎,即便我只勉强算得上半个女强人,我还是索性决定夹起尾巴做人,免得夜长梦多。

  那么什么又叫作“夹起尾巴”呢?即当我们全家外出的时候,尽管用的是我的车,尽管我的开车技术世界一流,但我绝对不去抢那个方向盘;并且在路上,当我老公迷了路,开着车像没头苍蝇似的在大街小巷乱蹦乱蹿时,虽然我心头万丈怒火,想泼口大骂,虽然我明明知道该往东走而不是往西走,但我也绝对要咬住自己的舌头,压住自己的怒气,还要把车窗也摇下来,探出头去跟他一样的东张西望。

  总之一句话,装傻!

  不仅我这半个女强人要装傻,连那些最聪明的,真正的女强人也一样会装傻。我的好朋友小青,从当初一名家庭主妇做到如今三家连琐冰淇淋店老板,而老公在小青这整个发达过程之中,只从一个中级工程师升到高级工程师,也就是从四万五的年薪升到五万块。但小青告诉我,她抓住她老公之心的最伟大的绝密武器是:在他面前哭穷 …

more ...

忍让使我同时失去了友情和爱情!

许我是个不够浪漫的情人,但过日子我应该可以算得上是贤妻良母。老实说,自信的女人是用不着通过比较来取得心理优势的,而我在丽面前恰恰没有那份自信。聊以自慰的那些结论只不过是我平时用来安慰自己的“营养品”。种灼热的信息,但我不确定那是不是爱。后来,我作了个让我终身后悔的决定,那就是让丽去试探健。

  我给了丽健的联系方式和他在广告节期间经常出入的地点,以便制造机会让他们熟悉。一开始我还能从丽的口中听到一些关于健对我的感觉,后来信息越来越少,最终从别人口中听说了他们俩正式恋爱的消息。

  丽对我还是非常愧疚的,我能感觉得到,这是在我公开表明自己喜欢健态度后的正式回应。但在健面前,我还是我,丽依然是丽。对健而言,我只是一片未起波澜的湖水,丽隆重登台后,我立即悄无声息地谢幕。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从未间断的爱恋

  我是个容易心软的人,自认为爱情走了还能再来;但友情走了将很难重现。在丽请求我的原谅后,我们又恢复了以往亲密无间的关系。健依然是我们的谈话重点,丽会时常告诉我他们之间的种种趣事,只是她不知道每次提起健的时候,我的心都疼痛万分。

  我从来未曾间断对健的爱恋。健和我的公司离得很近,我们又同时被分配在各自公司内的创意部门工作 ,平时难免少不了业务上的探讨。当然,讨论的时候丽就在一旁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