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强奸案侦破专家谈性犯罪
理奸污案件。
20年里,汪秀珍经手的大大小小案件不计其数,与各种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打交道就是她的日常工作。这些犯罪嫌疑人中,上至国家机关的高级干部,下至进城打工的农民,只要有证据证明他涉嫌犯罪,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她在接受采访时,详细解读了强奸嫌疑人与受害妇女的心理。
有些强奸案很复杂
长期与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打交道,汪秀珍在办理强奸案时最大的感受是“对犯罪嫉恶如仇”。她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每个受害者都有一颗破碎的心。面对那些无助的受害姐妹,有时我也流泪。我必须履行职责,要把罪犯绳之以法。我一直努力工作的动力,就是用我自己的手,将罪犯送上法庭起案件,被害人报案指控犯罪嫌疑人入室抢劫强奸。刑警队进行现场勘查,在受害妇女家中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经过指纹比对,得知犯罪嫌疑人是几年前在北京犯罪后被判刑后正在服刑的犯人。我与监狱联系,得到的答复火车回河南老家。他在回家途中,怎么就直接去了受害妇女的家呢?他又不认识受害妇女,而且从北京站到西城区的百万庄距离也不算近。我提出这个问题后,犯罪嫌疑人说,他买好车票以后,还有一段时间,便开始东游西逛。在建国门附近的一个饭店前,遇到一个卖淫妇女在到处拉客,两个人刚好撞上,就一起乘出租汽车去了百万庄卖淫妇女的家。谈好价钱后两个人便上了床。事毕,犯罪嫌疑人觉得这个女的年龄大,花600块钱太亏了,就趁她不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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